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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欧洲杯因不可预见的情况而推迟至 2025 年

2024 欧洲杯因不可预见的情况而推迟至 2025 年

【发布时间】:2024-06-03 09:21:16

2024

由于不可预见的情况,原定于 2024 年 6 月 14 日至 7 月 14 日举行的 2024 年欧洲杯已推迟至 2025 年 6 月 12 日至 7 月 12 日。推迟的原因是不可预见的,目前正在调查中。

推迟的理由

2024 年欧洲杯的推迟是一个令人遗憾的消息,具体原因尚未公布。欧洲足球联合会 (UEFA) 目前正在调查导致推迟的情况,预计将在未来几天公布调查结果。

对赛事的影响

推迟将对 2024 年欧洲杯产生重大影响。原定于 2024 年 6 月 14 日至 7 月 14 日举行的比赛现在将于 2025 年 6 月 12 日至 7 月 12 日举行。这将导致比赛时间表的重大改变,包括比赛日期、比赛时间和比赛地点。

推迟还将对参与球队和球迷产生影响。球队将需要重新安排其训练和比赛计划,而球迷将需要调整他们的旅行和住宿计划。

UEFA 的回应

UEFA 对 2024 年欧洲杯推迟感到遗憾,并正在努力确保赛事按时举行。UEFA 正在与相关利益相关者合作,包括东道国、球队和球迷,以解决推迟带来的影响。

UEFA 还表示,将继续监测情况,并提供最新信息。球迷和球队可以通过 UEFA 官方网站和社交媒体渠道获取有关赛事状态的最新信息。

球迷的反应

2024 年欧洲杯的推迟引起了球迷的广泛反应。一些球迷对推迟表示失望,而另一些球迷则对赛事最终按计划举行抱有信心。球迷对推迟的反应可以用以下方式总结:

  • 失望和沮丧
  • 对 UEFA 的批评
  • 对赛事最终按计划举行的信心
  • 希望 UEFA 能够提供更多信息

展望未来

尽管 2024 年欧洲杯的推迟令人遗憾,但 UEFA 致力于确保赛事最终按时举行。UEFA 正在与相关利益相关者合作,以解决推迟带来的影响,并确保球迷能够享受精彩的赛事。

球迷应该密切关注 UEFA 官方网站和社交媒体渠道,以获取有关赛事状态的最新信息。UEFA 将继续监测情况,并提供最新信息。


如何认定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不可抗力

商品房预售合同中免责条款常常相伴规定有不可抗力条款,本案是一起商品房预售中开发商延迟交房引发责任承担争议的案件,涉及的主要问题是什么是不可抗力,不可抗力的范围及不可抗力的免责法律效力。 (一)什么是不可抗力以及不可抗力的范围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如地震、水灾、战争等。 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不可抗力是指商品房买卖双方在订立和履行合同过程中不能预见、不可抗拒的外来力量,是不受买卖双方意志左右、支配并且影响商品房买卖合同正常履行的自然现象和社会现象。 一般说来,不可抗力的构成要件有:1、不能预见。 按一般人的标准去衡量,商品房买卖合同双方在尽到了应有的注意义务而仍不能预见,就具备不可抗力的主观要件。 2、不能避免。 不能避免是指当事人对事件的发生不能进行控制。 3、不能克服。 是指当事人对事件的发展及结果不能进行控制。 4、因果关系。 不可抗力与造成合同不能或不能完全履行有因果关系才可以作为免责的事由。 需要指出的是,不可抗力免责,需以上四个要件同时具备。 我国法律对不可抗力的范围没有个体规定,一般来说不可抗力包括:1、自然灾害。 这类不可抗力事件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如地震、水灾、泥石流、瘟疫等;2、社会事件。 如战争、罢工、政策调整等。 在实践中,个别房地产开发商以“施工期间雨量大,天气寒冷异常,民工返乡亲潮”等等提出延期交房抗辩,若在合同中没有特别约定,笔者认为均不构成不可抗力。 因以上原因中气候因素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预见的,并可采用一定的防护措施是可以克服的。 因此不能认定为不可抗力。 建房过程中可能出现因民工返乡、停工等因施工纠纷造成最终的迟延交房或者因第三方过错以及资金、原材料等方面出现不能控制的问题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作为不可抗力而免责理由。 (二)本案中开发商所主张的“不可抗力”不具有免责法律效力 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但存在不可抗力的特殊原因可以被免除违约责任,不可抗力就是免责的原因之一。 因不可抗力发生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履行时,一般有以下几种法律后果:1、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解除。 当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导致合同全部义务不能履行时,买卖双方解除合同。 如因地震导致所购的房屋不复存在;2、合同的变更。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仍有履行的必要和可能的,不可抗力仅仅导致合同变更的法律效果,则可以变更合同。 如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某市政策调整,市区内只允许盖二十层以下的房屋,那么原来购买的二十层以上的商品房可以变更为其他的层高;3、推迟合同义务的履行期间。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只是暂时地阻止合同的履行,并不使合同永远地不能履行,待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可推迟合同的履行而不是解除合同,如房地产开发公司在组织工人进行施工的过程中遇到被拆迁户的阻碍期间视为不可抗力,而此期间的迟延交付并没有承担违约责任。 综上,不可抗力可以免除民事责任,那么不可抗力免除民事责任的范围有多大,不可抗力是否可以免除全部责任。 要根据具体的案件情况而定。 一般说来不可抗力可以免除全部违约责任。 但有以下情况的,不可抗力不可以免除违约责任。 1、因不可抗力只是影响合同部分履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免除责任。 2、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除此之外法律还规定了不可抗力中的通知义务、补救义务和举证义务。 不可抗力中的通知义务是指商品房买卖合同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在事故发生后,要将事故的发生和自己的决定及时、迅速、准确地通知对方。 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依合同法诚实信用原则,交易双方互为尊重、互为信赖。 我国合同法也有当事人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的规定。 不可抗力的补救义务是指发生不抗力后当事人有义务采取有效措施,尽量避免或减少损失。 举证义务是指当事人一方提出免责的,有义务举证,作为有效的免责证据。 根据上述规定可以确定:1、不可抗力事件是否发生,必须在一定的期限内提供的有关证明为据;2、构成不可抗力免责的条件,必须是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开发商)履行“及时通知对方”和“在一定期限内提供证明”的程序和义务。 只有这样不可抗力才能被认定,免责事由方能成立;3、发生不可抗力,当事人不能坐视不管,应采取积极的补救义务。 (三)不可抗力是否可以在合同中约定 不可抗力在民法通则及合同法中有明文规定,是法定的免责事由。 但有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根据合同自治的原则,对不可抗力的范围仍可约定。 不可抗力是法定免责条款,商品房买卖合同双方在约定不可抗力条款时应当在法定范围的范围内约定,如开发商约定的不可抗力范围超出法定范围,则有可能构成无效的免责条款;同时不可抗力作为免责条款具有强制性,当事人不得约定将不可抗力排除在免责事由之外。 一般来说,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双方可以将以下事件约定为不可力:1、政府重大行为,如奥运会、世博会等重大项目造成的交通管制、施工限制等。 2、特别异常的气候条件。 如台风、沙尘暴等恶劣天气。 在约定时一定需将恶劣程度约定明确。 3、市政配套设施规划的批准与配套安装的延误。 如供水、供电、排水等设施的延误。 4、拆迁工程中,因被拆迁人拒不拆迁造成的工程延误等等。 5、施工中碰到异常困难及重大技术问题不能及时解决。

发动机是怎样制动的?

利用发动机制动是指抬起油门踏板,但不脱开发动机,利用发动机的压缩行程产生的压缩阻力,内摩擦力和进排气阻力对驱动轮形成制动作用。 发动机制动有三个显著特点:一是由于差速器的作用,可将制动力矩平均地分配在左右车轮上,减少侧滑、甩尾的可能性;二是有效地减少脚制动的使用频率,避免因长时间使用制动器,导致制动器摩擦片的温度升高,使制动力下降,甚至失去作用;三是车速始终被限定在一定范围内,有利于及时降速或停车,确保行车安全。 那么,在实际操作中,我们该怎样合理利用发动机制动呢? 1、 在渣油路面、泥泞冰雪路面等滑溜路面时,应尽可能地利用发动机制动,灵活地运用驻车制动,尽量减少脚制动。 如果使用脚制动,最好用间歇制动,且不可一脚踩死,以防侧滑。 2、 在下长坡、崎岖山路等陡峭路面时,必须利用发动机制动,结合间歇制动来控制车速。 由于长时间使用制动器会影响制动效能,甚至失去制动作用。 因此,遇到这种情况,应适当停车休息,待制动毂和制动蹄片冷却后再继续行驶。 3、 在良好路面上的预见性减速制动可利用发动机制动。 但紧急制动时不应使用发动机制动,车轮制动器的制动力矩,必须有一部分用来克服发动机急剧减速时出现的惯性力矩,这样会推迟车轮抱死的时间,降低制动效能。 4、 利用发动机制动时,需根据路况和车辆负荷等情况选择合适的挡位,并根据车速大小给以适当的车轮制动。 挡位太低,车速太慢;挡位太高,车轮制动器作用太频繁。 5、 如果发动机上没有特殊装置,在利用发动机制动时,不应熄火。 否则,被吸入汽缸的可燃混合气中的汽油可能凝结在汽缸壁上稀释机油,影响其润滑效能,加速发动机磨损;此外,一部分汽油还可能凝结在排气管和消声器中,在重新点火时会引起“放炮”现象

开发商违约延期交房违约金应该怎样付?

逾期交房违约金一般在1%-1‰之间约定;违约金按房价款的总额计算;消费者没有损失不能成为开发商免责理由。 约定的逾期交房违约金都要依约支付,除非开发商存在免责事由,如地震、战争等这些由合同约定的不可抗力原因,并及时履行了告知义务,则可以不承担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如果对逾期交房的违约金如何计算没有作出明确的约定,就应当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买受人所购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来确定;如果开发商逾期交房不存在免责事由,则开发商需承担商品房逾期交付的责任,包括开发商支付逾期违约金和在一定条件下、达到一定期限时购房者有权解除合同等。 通常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对开发商支付逾期违约金数额的计算方法和支付条件及购房者解除合同的条件都有约定,这时则应按合同约定。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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